调试公示—关于刘庄储气库扩容工程竣工及调试日期的公示

日期:2026-02-05 17:58:22 | 预览:72

刘庄储气库扩容工程利用老井场改建2座注采井场,在北2井场内新建JH16井,南4井场内新建JH13井、JH14井及JH15井。南4井场设置3套注采阀组橇用于JH13井、JH14井和JH15井注采气,注采气站设置1套注采阀组橇用于JH16井注采气,新增1台计量分离器撬。南4井场(JH13井、JH14井和JH15井)设甲醇加注橇1套,北2井场(JH16井)依托注采气站已建甲醇加注装置。新建装置压力级制与已建系统一致。实际新建注采气管道1.5km,管径114.3mm,设计压力16MPa;新建采气管道0.87km,管径168.3mm,设计压力10MPa;新建甲醇管道0.63km,管径25mm,设计压力16MPa。本项目新增工作气量0.24×108m3/d,新增日平均采气量约36×104m3/d,新增日平均注气量约21×104m3/d。

2023年8月,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刘庄储气库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23年9月21日,淮安市金湖生态环境局以淮金环发〔2023〕36号予以批复。本工程于2024年5月21日开工,2025年9月30日竣工并投入试运行。国家管网集团储能技术有限公司委托技术单位开展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工作,相关工作有序推进。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现将相关调试信息进行公示:本工程竣工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调试起止日期为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909878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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